单位职业操守展示

民权县职教中心教师职业操守

发表日期:2011-12-19 点击

第一条,对学生负责。教育、引导学生,使其思想品德状况、精神面貌、人生志向、心理素质、探索精神、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精神、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较好的发展。

 

第二条,对学生家长负责。常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共同管理、教育好学生。

 

第三条,对学校负责。为人师表,在校内校外展示出自己良好的人民教师形象。

 

第四条,对社会负责。为上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毕业生。

 

第五条,有主人翁的责任感。有校兴我荣,校衰我辱的意识。

 

第六条,有肯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

 

第七条,有平和的心态。用平和的心态对待学校里的一切人和事,多一些实干,少一些牢骚。

 

第八条,认真学习教师职业纪律的有关规定,真诚地对待教育,对待教育对象,加强自我修炼。

 

第九条,正确的评价自己,摆正自己的位置,虚心接受批评,勇于自我批评,善于改正错误。

 

第十条,刻苦钻研业务。备课要深,上课要实,作业要精,教学要活,手段要新,活动要勤,考核要严,辅导要细,负担要轻,质量要高。

 

第十一条,积极研究教育教学规律,主动地改进课堂教学改革。

 

第十二条,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勇于实践,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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