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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钱袋子",以"预算法治"推动现代治理(3)

发表日期:2014-08-27 点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财政既体现着纳税人与国家的关系,也体现着立法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同时还涉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财政的基石——预算,不仅关系着政府和老百姓的钱袋子,也关系着公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关系着公共财产权的实现。可以说,现代预算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组成。
  在这样的背景下,预算法的修订有着重大的使命与责任。在纳税人与国家的关系上,必须将政府的一切收支纳入公开、透明、可监督的预算体系中,强化公共财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立法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上,必须强化立法机关对预算的批准、制衡、审议、监督和问责的权力。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则需厘清权责关系,推进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法治化,夯实国家治理良性运作的经济基础。
  “钱袋子权力是一切权力中最重要的权力”。预算法治化,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突破口,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阵地。而对“钱袋子”的叩问与关注,也必将推动人们进一步培养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
  《人民日报》(2014年08月27日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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