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当前位置: > 高层聚焦 > 政策解读 >

良法善治助力跨越“中等收入陷阱”(5)

发表日期:2014-12-08 点击

  弥补现代市场体系的法治“短板”。夯实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法治基础,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形成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竞争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法治型政府,实现科学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的政府治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依法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推进金融立法工作,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完善监管,以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健全创新驱动战略的法治支撑。加快科技创新立法,鼓励原创性、核心性、先进性和带动性科技创新。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形成相互支撑、相互协同的科技创新法律体系。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完善风险投资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推动科技进步、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和企业自主创新等配套政策的法治化。
  营造“以德治国”促“以法治国”的法治环境。道德失范、诚信缺失、贪污腐化等问题是跌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共性表现。相反,凡是世界上重视“德化”的国家,往往会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推力。儒家主张以德去刑,韩国、日本、新加坡、台湾、香港等重视儒家等优秀文化的国家或地区,都较快较好地跨过了“中等收入陷阱”;德国、瑞典、芬兰等重视社会文明规范的国家,在跨过“中等收入陷阱”后,仍能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据对美国623所大学开设的2757门课程的调查,50%涉及伦理道德或职业道德。“法治”是他律之治,通过约束人们的行为而实现治人;而“德治”则是自律之治,通过约束人们的思想意识来达到约束人们行为的目的。两者相互促进,都是实现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需要和保障。
  强化社会发展转型的法治保证。加快建立确保公民有序参与政治、参与法治、参与司法的良性机制,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准确把握社会心态,依法保障群众权益、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依法善待个人、善待社会、善待自然,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确保社会转型平稳有序推进,确保我国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