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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用好第一种形态(4)

发表日期:2016-07-25 点击

  实践“四种形态”是对“树木”与“森林”关系认识的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始终要求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不能失去对全局的把握,要讲政治、顾大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平常脑子里要有情况、有问题,把“树木”与“森林”关系研究透彻,这样才能作出准确判断,区别对待,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轻处分、重处分、职务调整或执纪审查等多种方式,处理各类违纪行为。谈话函询是从严治党的常态,是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谈话言要及物、言要及行,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决不能走过场。
  加强纪律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四种形态”是实现标本兼治的有效路径。实践好“四种形态”,要求在执行纪律上更加细化、更加严格。这既体现了“惩”、又体现了“治”,既是治标、更是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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