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当前位置: > 高层聚焦 > 政策解读 >

有关负责人解读依法保护产权

发表日期:2016-11-28 点击

  让“有恒产者有恒心”——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解读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来源:新华社

  

  原标题:让“有恒产者有恒心”——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解读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题:让“有恒产者有恒心”——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解读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新华社记者林晖、安蓓、陈炜伟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础。针对27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

  问: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有何重大意义?

  答: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保护产权是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各种资本流动、重组、融合日益频繁,各类财产权都要求有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作保障。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创造良好预期、增强社会信心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阵痛、新旧动能转换相互交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有效应对各种挑战、保持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必须稳定社会预期、增强社会信心。做到这一点,保护好产权尤为关键。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