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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城区地名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表日期:2014-12-24 点击

《民权县城区地名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适应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构筑科学的地名网络,提高地名为城市化服务的整体水平,保持本县地名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根据民政部、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民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县民政局聘请相关单位编制了《民权县城区地名规划方案》,并多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现将民权县城区规划道路命名方案予以公示,欢迎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我县城区地名规划编制工作。

       公示时间:2014122420141231

      
联 系 人:吴跃喜

       联系电话:0370-2061789
      
    箱:mqmzjzqg@126.com

民权县民政局
20141223

 

 

民权县城区地名规划方案

 

为适应我县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加强地名管理,规范道路名称,根据《民政部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民发[2005]65号)文件精神和《民权县一城四区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方案。

一、      城市概况

民权县位于河南省东部,北、东部与山东曹县搭界,西与开封市兰考县、杞县毗邻,南与瞧县、宁陵县接壤。辖108乡,面积1222平方公里,人口91.2万。目前,中心城区建设面积45平方公里,已建成道路51条。到2020年,按照《《民权县一城四区总体规划》全县将新建道路50条。

二、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民权城区建设的现状出发,体现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反映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以构筑科学合理的地名体系为目标,增强地名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稳定性,突出民权特色,提升城市文化品位,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使用地名,为民权经济社会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提供良好服务。

(二)  基本原则

1.与城市规划同步的原则。通过地名规划,使地名的命名适应城市发展与管理,把地名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体现地名规划在城市规划中的配套和协调作用。

2.体现城市特色的原则。通过对道路的命名更名,体现民权有历史、地理和文化特色,营造良好的城市地名环境,使地名更好地服务于城市管理、市政建设、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

3.坚持道路命名的科学性原则。按照层次化、序列化和规范化的要求,从整体上加强道路命名的科学性、系统性,逐步形成有序的地名网络。

4.已建成道路与规划区别对待的原则。尊重已形成的地名分布现状,在现有的格局下进行合理的延续和优化,对规划道路进行统一规范。

三、      规划编制的依据

   1.《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

   2.《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河南省政府令第8号)。

   3.《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发[1996]17号)。

   4.《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豫民行字[2001]1号)。

   5.《民政部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民发[2005]65号)。

   6.《民政部关于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通知》(民函[2005]122号)。

   7.《民权县一城四区总体规划》。

四、规划编制的范围

    本次规划方案的范围是《《民权县一城四区总体规划》标出的县城区已建设成的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以及东区规划道路,其他道路和巷(胡同)、居民区、广场等名称不列入本次规划之列。

五、  道路名称的使用规范

1.本次规划对已建成的道路,按照尊重现状,兼顾习俗的原则予以命名。

2.对拟建的主、次干道和支路(包括部分已建成的道路)按规范化、层次化的要求予以命名。对宽50、长5千米以上的主干道统称为大道(大街);宽度在1050,长度在10005000之间的称为路或街;宽度在10以下的一律称为巷。

3.对较长道路进行分段命名。在大道(大街)名称后以方位词(东、中、西、或南、中北)分段,并在其后加“段”字,如庄周大道中段;对路用方位词相区别,方位词用于专名之后通名之前,如秋水东路。

4.南北走向的道路一般称大道、路、巷;东西走向的道路一般称大街、街、巷。

5.以“山、水”命名的路、街、巷,南北走向的以“山”命名,东西走向的以“水”命名。

6.慎用“大道”、“大街”命名。

六、  保障措施

1.城区地名涉及工商注册、信件投递、旅游观光、治安消防、投亲访友等诸多方面,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县城道路的设标、楼门牌安装、交通指示牌设置以及标准地名图出版等相关工作。同时加大标准地名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居民尽快熟悉和认可。

2.未经县民政局地名管理机构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地名。对确需更改的地名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切实维护地名规划方案的严肃性。县地名规划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地名和不规范地名的查处力度,不断强化城市地名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我县城市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附件:民权县城区地名规划方案表

 

 

 

 

 

 

 民权县城区地名规划方案表

 

一、建成未命名的道路13

序号

暂用称

拟定名

位置

长度(米)

宽度(米)

走向

备注

1

南外环路

   旺业路 

东起东外环路,西至西外环路,北临建业路

6430

60

东西

 

2

建业路

建业路

东起东外环路西至迎宾大道南临南外环北临兴业路

6138

50

东西

 

3

兴业路

兴业路

东起东外环西至西外环南临建业路北临工业大道

7594

50

东西

 

4

万宝路

万宝路

南起南环路北至比冰熊大道西临中山大道东临江山大道

1137

50

南北

万宝集团冠名

5

温州路

利民路

南起南外环路北至铁南路东临商城路西临台州路  

2204

30

南北

利民有两层含义,其一在古代指工商业者,其二指有利于民。有吉利惠民之意。还寓意取利于民权

6

台州路

 袁老家路

南起南外环路,北至铁南路,东临温州路,西临电力大道

2309

25

南北

 

7

 

刘店街

 

南起南华大道  北至冰熊大道  东临电力大道  西临车站南路

1089

20

南北

为纪念已拆迁的刘店村

8

苏州路

富民路

南起南外环路、北至冰熊大道,东临车站南路,西临迎宾大道

3423

25

南北

《荀子·王制》:“故王者富民,霸者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筐箧,实府库。寓意国富民强,民权富强。

9

庆丰路

爱民路

南起南外环路,北至丰收路西段,西临永宁路,东临迎宾大道

2845

20

南北

寓意爱民如子,热爱民权。以拆迁的董庄寨村名作纪念。

10

永宁路

惠民路

南起南外环路、北至湖滨路    东临庆丰路,西临

3763

30

南北

意指惠及民生

11

东外环路

东外环路

南起南外环路,北至北环路

5313

60

南北

 

12

曙光路

曙光东路

东起东环路西至治安路南临铁北路东临和平路

3111

20

东西

 

13

铁北路

逍遥路

东起东外环路,西至电力大道

3866

20

东西

取名于庄子的名篇《逍遥游》,意思是优游自得的样子;“逍遥游”就是没有任何束缚地、自由自在地活动。与风情街相一致。

 

 

 

 

 

 

 

 

 

 二、建成道路更(冠)名的1

 

 

 

 

 

 

 

 

 

序号

名称

原名

位置

长度(米)

宽度(米)

走向

备注

1

和谐大道

电力大道

北起贸易路,南至南环路,西临车站南路,东临商城路

2594

35

南北

松川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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