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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仆”一词从百年前走来

发表日期:2013-12-10 点击

作者:张海鹏 来源:学习时报 字数:1404

  百年前的辛亥革命,进行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斗争,也留下了许多令人扼腕的故事。推翻君主专制、建立共和制度、颁布《临时约法》等,人们说过很多;为了取得辛亥革命的成功,许多志士仁人前仆后继、勇于牺牲,如秋瑾、林觉民、方声洞等,人们也记得很多。有一件事,人们却很少谈到、很少记得,就是辛亥革命中孙中山提出了人民公仆观念。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自称人民公仆,从而确认以人民为本位。这对于中国阶级社会以来的官场政治,是一大革命。19111229日,孙中山为感谢各省代表选举他为临时大总统,在致各省都督电中称“今日代表选举,乃认文为公仆”。把大总统等同于人民的公仆,体现了人民至上的价值观。孙中山曾以大总统名义发布通令,要求所有政府官员“皆系为民服务,官规具在,莫不负应尽之责任,而无特别之利益”。他还在《建国方略》中说过:“国中之百官,上而总统,下而巡差,皆人民之公仆。”有一位年逾80岁的盐商来南京,想一睹孙中山的风采。孙中山接待了这位老者,并对他说:“总统在职一天,就是国民的公仆,是为全国人民服务的。”老者问:“总统离职以后呢?”孙中山答道:“总统离职以后,又回到人民的队伍里去,和老百姓一样。”孙中山的回答,使这位老者感到他见到了民主的风采。孙中山以总统之尊接待一位普通盐商,体现了一种伟大的公仆精神。这也是孙中山、辛亥革命留给后人的宝贵政治和精神遗产。孙中山自己从政更是以身作则、廉洁自持,始终保持着人民公仆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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