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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度何以压不垮折不断?(6)

发表日期:2015-06-12 点击
  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研究员颜晓峰:
  顺应时代潮流坚持改革创新
  韧性来自自我完善
  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既依赖初创阶段的制度设计奠定坚实基础,也依靠运行期间的制度完善不断巩固成熟。制度自信,来自制度体系本身所展现的先进性和优越性,也来自制度完善能力所赋予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韧性,正来源于其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能力。
  制度实践基础使中国制度充满生机活力。实践是制度之根。一种制度只有扎根社会实践,反映时代本质,符合历史规律,才能经受挑战、历久弥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辩证统一的制度形式。科学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保证这一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髓,不停滞、不僵化,坚持实践标准,不唯书、不唯洋。中国的现实国情要求这一制度依据生产力发展状况和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既不超越阶段,又及时变革与生产力状况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制度的实践本质决定了制度的完善能力,制度的完善能力内生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中。正因为制度的实践根基在不断变化,不可能建立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制度,才使得制度完善能力成为制度生机活力的重要源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建立在顺应实践要求、遵循实践标准的制度完善能力基础上。承认现有制度体系特色鲜明、富有效率,但还不尽善尽美、成熟定型,需要不断完善、创新,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才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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