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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反腐败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创新(9)

发表日期:2015-07-17 点击

  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强化激活反腐败内生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从反腐败斗争新形势出发,强调各级党委承担主体责任,纪委承担监督责任,保障司法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审判权,为新时期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一是强化了各级党委的领导责任。现在,有的党委(党组)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当成分内之事,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避免出现源头性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党委主体责任思想表明,党委(党组)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或成败。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上,必须说明白话、做明白事、做明白人,把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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