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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受访者支持将公款浪费行为立法论罪(2)

发表日期:2013-12-17 点击

  “取消一般性公务用车”的规定让公众印象最深刻
  此次《条例》中的哪些具体规定让公众印象深刻?调查中,“取消一般性公务用车”排在第一位(35.5%),其次是“除涉密外,公款消费应公开”(25.6%),排在第三位的是“违反规定对主要领导问责”(16.5%)。
  “我们单位乃至市党政机关的公款浪费行为的确有所改善。”陕西省延安市某机关公务员薛俊(化名)告诉记者,去年他刚进单位时,经常和领导、同事一起出去公款吃喝,有时光一箱酒就1000多元,今年这种情况明显减少。“除此之外,单位的公款支出审批变得更严格,需要4个领导签字才可以;在公车治理方面,前段时间市里拍卖了30多辆超标奥迪公车。”
  某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蔡伟(化名)表示,虽然在“八项规定”后,浪费已经很难发现了,但浪费可能更隐蔽了。对某些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浪费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所以治理浪费是一个长期“战役”,关键要看长期的效果。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教授指出,本次《条例》有3大特点值得关注:首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条款规定得十分具体。比如规定用公务卡进行强制结算,避免了现金流,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可控;其次,对禁止性的规定比较细致。第三章中有很多“不得”的规定,都是针对当下一些突出问题而设的;最后,特别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条例》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都提出了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长效机制。
  “《条例》是我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事业中的一个里程碑。它标志着中央探索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来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节约网创办人、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晓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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