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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以权力“减法”换市场活力(3)

发表日期:2014-06-26 点击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建立各级政府的权力清单制度,实质是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政府来说,在权力清单之外不得对市场主体采取任何干涉行为;对市场主体来说,可以在权力清单之外行使法律许可的行为,市场活力得以增强。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逐步建立市场负面清单制度。以上海自贸区的实践为例,政府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则充分开放,企业只要按法定程序注册登记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两种清单制度的共同点,都在于规范权力,促进市场繁荣,使市场和社会更具活力和生机。

 

  此次省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对于推动依法行政具有示范意义。权力清单制度的最终目的,在于实现市、县级权力清单的“全覆盖”,力争打通“最后一公里”。而这一制度的推行,也将成为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部分。   (邓晔)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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