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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揭秘公款消费报销"潜规则"(4)

发表日期:2014-08-06 点击

  严格意义上讲,办公用品主要是纸张、打印机、耗材等。小李说:“但是办公用品的消耗查起来比较困难,因为每个单位、部门对于办公用品的消费根本就没有上限,甚至没有人知道每年到底需要购买多少办公用品,这无疑给一些单位和部门报销吃喝费用提供了便利。”
  小李介绍,一个县下属单位如果每年办公用品的消耗就达100多万元,这肯定是不正常的。例如,某单位的负责人以“为领导办事”为名,直接让会计准备10万元现金,最终都是以办公用品的名义入账。
  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各种变着花样的公款吃喝、领导出国消费,甚至在招商过程中的因私花费,最终都是要入账报销的,大部分都归为“办公用品”。因为在单位或部门,办公用品的消耗是没人查的,这是单位或部门的潜规则。
  一位驻北京的财政专员告诉记者,公务经费有明确科目,超出了就不给报。按规定,发票报销应附上消费明细,如办公用品究竟是多少纸、多少笔等,但现实中落实很不到位,给这种“偷梁换柱”的潜规则留下操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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