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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公函求情干扰司法应严肃追责(2)

发表日期:2014-08-13 点击

  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近年来,这种公函求情、干扰办案的荒唐事件竟然不时上演,难以绝迹。比如,2014416,有人举报,湖南省双峰县委、县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请求将涉嫌收购25根象牙的犯罪嫌疑人李定胜取保候审,理由是如果不放人,会影响企业发展;2013,湖南省麻阳县人民法院对该县文化局原纪检组长莫某和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原大队长石某贪污公款一案审理期间,两被告人所属单位居然分别召集班子成员召开会议,“统一思想”研究如何替两被抓官员说情,之后更是出具公函给办案法院,以涉案贪官“素质高”等为由请求法院从轻判决。

 

  这些党政机关或部门为什么要出具公函,影响司法部门办案呢?台面上的理由无非是犯罪嫌疑人工作能力强,平时表现突出,是单位骨干,或是地方龙头企业的顶梁柱等,一旦锒铛入狱,将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但这些所谓的理由很有可能是遮丑布,真正的原因是,违法犯罪者的亲友或利益相关人动用各种关系,请求相关单位出手相助;甚至不排除涉事者与单位领导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是一荣俱荣、一毁俱毁的共同体。所以,公函求情的背后,十之八九存在着问题。试想,如果不是为了维护核心利益,哪个领导愿意突破底线,冒天下之大不韪,孤注一掷地拿公函去替犯罪嫌疑人说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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