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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追责一把手应成反腐制度常态

发表日期:2014-09-02 点击

  昨天,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刊登“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系列文章之三——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嗅觉灵敏的读者迅速从这篇文章中得出这样的判断:通篇文章,观点鲜明地直指“廉政建设出问题先追责党委书记”这个敏感主题,应该不会空穴来风。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此文,虽然很含蓄地指出,“有的党委书记不明白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内涵”,但这组被民众视作中纪委反腐“最强音”的系列文章,人们还是在字里行间能够琢磨出“声音”与“现实”之间可能对应的关系。文章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书记的事,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你的责任。有的党委书记认为,落实主体责任就是“支持”纪委工作。这句话不准确。党委、纪委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不是支持不支持的问题。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这篇文章,无论是特指,还是泛指,对于“队员出事,班长没事”的反腐怪象,有着戳到痛处的刀刀见血之意。这个痛,既是对反腐斗争中党委与一把手责任主体含混不清的一记开膛破肚,也触到了不少民众长期以来雾里看花般的痛心。

 

  随着十八大以来反腐斗争的进一步深入,许多苍蝇老虎纷纷落马,但奇怪的是,一些白天在一起工作、晚上在一起“出汗”的领导干部,突然此中有并肩作战的队员轰然倒地,转眼表起决心来,就像翻脸过后的陌路。很多明显属于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最后成了落马者个人的权力作用。有的领导班子成了鼠窝,但民众看到更多的还是副职出事,正职无恙;别人落马,主官挪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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