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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收”,让他走上不归路(4)

发表日期:2014-12-09 点击

  陈某嘴巴甜、会办事。听说屈湘林想把旧房子改造一下,他马上行动,忙得不亦乐乎。很快,陈某的付出得到了“回报”。屈湘林几次推荐陈某去做教育系统的工程。有一次,陈某在承建河路口中学食堂工程时,县质监站的技术人员检测出房屋用料质量不合格,责令停工整改。屈湘林出面协调,帮助工程复工。三年内,陈某及其合伙人共承包了教育系统工程项目28个,总金额达193万元,大部分未经过招投标程序。
  收好处费“不亦乐乎”
  教育局每年有几百万元的结余资金,如何在这上面做文章,时任教育局计财股股长的蒋某动起了歪脑筋。
  一次,蒋某向屈湘林“汇报”,称想以其儿子名义注册成立一个经营体卫器材的公司,向各学校销售文体器材,并承诺一定不会忘记领导恩情,屈湘林表示支持。于是,蒋某及其儿子注册成立了一个空壳公司,用高于市场行情很多的价格向各中小学校大肆销售各种文体器材,短短几年,获利16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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