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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要敢记录、敢通报

发表日期:2015-11-10 点击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用依法究责遏制不当干预
  王琳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用依法究责遏制不当干预(人民时评)
  只有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个案敢记录、敢通报、敢究责,才能让领导干部对司法个案不敢过问、不敢干预、不敢逾矩
  日前,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5起典型案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有江苏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维和案、云南昭通维稳办副主任彭泽高案;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有北京高院民二庭原庭长陈海鸥案、北京丰台区检察院法警队法警李朝阳案、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原书记员刘一定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是为我国宪法所确认的基本原则,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前提。但在现实中,“官司一进门,两头都托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仍时有耳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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