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
当前位置: > 时事发布台 > 社会观察 >

干部要干事 为官要有为(2)

发表日期:2016-05-20 点击

  想为,蕴含的是一种价值追求。组织和人民赋予了干部岗位、权力,归根到底是用来干事创业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干事的前提是想干,有为的基础是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广大党员干部施展抱负和才华提供了广阔舞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我们要怀着坚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真正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坚定不移的理想信念和矢志不渝的价值追求,落实到干好本职、干成事业的具体行动中。
  想为,迸发的是一种精神状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的精神状态,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前提”。干部想不想干事、有为,从精神状态上看得出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绝大多数干部是有激情、有干劲的,展示出“五加二、白加黑”“宁可掉肉、不可掉队”的严实干事作风。但实事求是地讲,也有少数干部在岗找不到感觉、干事提不起精神,不想作为、不在状态。改革发展犹如中流击水,不进则退。没有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进取精神,就不可能打好改革这块“铁”、走好发展这步“棋”。干部干部,任何时候都要有干字当头的精气神。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