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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还要靠主渠道

发表日期:2013-01-16 点击

  日前,中纪委、监察部新闻发言人通报了2012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情况。通报显示,2012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继续保持强劲势头,16万余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违纪线索件数、立案件数、处分人数、移送司法机关人数都比2011年有两位数的明显增长。这充分显示了我们党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鲜明立场,充分显示了我们党对腐败分子决不姑息、决不手软的坚定决心,充分显示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愧为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和中坚力量。对于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一切正直的人们无不击掌叫好、拍手称快。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网络反腐为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开辟了新途径。一些“问题官员”因网络曝光受到相关部门查处落马,从抽“天价烟”的周久耕到“表哥”杨达才,从“房叔”蔡彬到“不雅视频”主角雷政富,一个个都像妖怪碰上了照妖镜一样原形毕露、无处藏身,确有大快人心之效。

  网络反腐的作用应当肯定,但过分夸大其作用则不切实际,反腐败还要靠主渠道。

  首先,由网络揭露出来的腐败案件在整个腐败案件中所占比例不大。纪检监察机关是反腐败斗争的专门机关。2012年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的案件中,案件线索有41.8%来源于信访举报,20.9%来源于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7.1%来源于办案中所发现,三者相加为69.8%。这一情况说明,反对腐败,纪检监察机关的确是主渠道。网络作为线索提供源固然重要,但数量有限。

  其次,网络只提供腐败线索,大量工作还要靠纪检监察机关做。揭露腐败线索只是反腐的第一步,获得线索后纪检监察机关还要做大量严肃认真的工作。包括案件线索管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理和执行的全过程,包括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和处理关,包括注重审核办案程序和手续,有的案件还要开展涉案人员引渡、遣返、劝返和资产追缴、返还等工作。每个程序每个环节都不能缺少,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马虎。做到决不放过一个坏人、也决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必须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必须依法依规,必须做到铁证如山。只有这样,才能将腐败分子绳之以法纪,受到应有的惩处。

  第三,网络反腐是把双刃剑。一些腐败案件最先在网络上曝光,一些政府官员的不当言行在网上遭受猛烈批评,一些平时高高在上、作威作福、欺压百姓的官员在网络舆论的强大压力下威风扫地、狼狈不堪,各级干部则从中受到尊重民意、重视舆论监督的教育,这无疑是网络舆论的正面效应。但同时,网上爆料引发的一哄而起的围攻,往往不经核实、不容辩解、不辨真假,难免会有误伤;网上围观“不雅视频”,使严肃的反腐败斗争娱乐化、低俗化;非法窃听、偷拍成风,会恶化人际关系和社会风气,人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事实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直在不断强化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等渠道。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建立了官方网站和信访举报网站,设立了中央、省、市、县四级12388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注重从信访举报、巡视监督、在办案件、执法监察、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案件以及媒体和网络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可以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当之无愧地发挥着受理举报主渠道的作用。在鼓励群众参与网络反腐的同时,更要充分地认识和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主力军、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构筑起反对腐败的天罗地网、铜墙铁壁,让腐败分子无所遁形、难逃法网。

        (摘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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