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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认为谁是中国史上首屈一指的伟大政治家?(3)

发表日期:2015-05-21 点击

 写《商鞅徙木立信论》,初显法治意识

  

 青年毛泽东在湖南省立高等中学的作文《商鞅徙木立信论》手稿

 

《商鞅徙木立信论》联系社会现实,提出当政者要取信于民、开发民智,必须以法治国,言必信,行必果。

 

该文立论的大概意思是:以民为本,取信于民。“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是为人民谋取幸福的工具。法令善不善,关系到是否利国利民。有益于人民的法令,必能为人民谋取更多的幸福,人民唯恐不制定、不公布这样的法令。有益于人民的法令,政府和人民都必须竭力去维护它、执行它,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渐充实、修改、完善它。这样的法令,人民哪有不相信的呢?法令如果不善,则不只是对人民无幸福可言,而且会危害人民,人民就会起来反对这种法令。

 

这篇文章紧扣“立信”二字。首先从立法的角度论述了法与民的关系,强调为政者要取信于民,法律、政策必须以民为本,以民为出发点、归宿点,要有利于人民。有益于人民的法律、政策,人民会自动地去实现与维护;如果法律违背了人民的意志,政策有损于人民的利益,那就会使政府与人民对立起来。然后,又从执法的视角,阐明执法要严明、公正。有了好的法律,但不去执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能取信于民;或对人不对事,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不公正,不透明,也不能取信于民。至于违法不惩治,那天下就会大乱,好人也会变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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