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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中国古代有多少女性割自己的肉给别人吃?

发表日期:2016-02-16 点击

股,文言文中指的是大腿,后泛指身上所有的肉。“割股”就是把自己的肉割下来喂给别人吃。中国历史上不乏“人吃人”的记载,但“割股”不同,这是一种主动的行为,没人逼着你非这么做不可,如果说逼迫,也是自己逼自己。

 

最著名的割股者,大概是春秋时晋文公重耳的臣子介子推了。君臣一伙儿人,奔波在逃亡的路上,饥饿难忍,介子推从自己大腿上割了一块肉,做成肉羹喂给重耳,从而成就一段“佳话”。

 

这是别无选择的一种选择,割股吃肉,总比大家一起饿死强。而史书上大量记载的“割股”,不是充饥,乃是当药用。

 

《高要县志》中说,“文氏,钟公球妻,夫得痿病,家贫不能具汤药,文织席供之,百方不愈。一日,医云,人肉可愈。文割股饲之,夫不知也,迨创溃不能起,夫询其女,始得状。”文氏的老公得了病,医生说人肉能治好,文氏毫不犹豫地割了一块给丈夫吃,直到创口溃烂,丈夫才知道真相。

 

李敖写过一篇《中国女人割股考》,从各类作品和州府的地方志中摘取了女性割股饲亲的事例,总计620个。最早的是唐穆宗长庆三年冯氏割股给母亲治病;最晚的是胡适的老妈冯顺弟割下左臂上的肉喂给自己的弟弟,也就是胡适的舅舅。这还是有文字记载的,至于白白割了自己肉,却无声湮没在历史长河中的,一定就更多了。男人割股多是喂给自己的上司、父母,没听说喂给岳父岳母的;女人割股所饲者则非常广泛,除大量“饲姑”(即婆婆)外,也可喂给公公、丈夫、小叔子、父母、兄弟姐妹等。只要能让他们的病治好,哪怕自己活人现杀,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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