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历史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中外历史 >

陈云对待犯错误同志的一贯态度(4)

发表日期:2016-05-18 点击

1942年,中央组织部从在延安的东北籍干部中挑选10多人,准备派回东北敌占区工作。其中有些人因害怕敌占区工作危险而拒绝服从组织分配,后经做思想工作,仍有六人不去。陈云亲自找他们谈话,对他们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于929日为中央党务委员会起草决定对他们给予处分。决定指出: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工作讨价还价的错误,而且是一种政治上的动摇。中央党务委员会决定以上同志由正式党员降为候补党员,其中一人给以严重警告。与此同时,其他多数同志均以严肃态度接受党所分配的工作,这是党员接受工作的模范,中央党务委员会决定给以奖励。1019日,中央党务委员会通过了这一决定。

 

从以上两起事件的处理,可以看出陈云在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从不退让。正如王鹤寿评价陈云时所说的那样:“在党的原则问题上,在有关党的事业成败问题上,在党的思想作风问题上,他从不做老好人,他总是旗帜鲜明地与危害党的思想、行为进行不妥协的斗争,坚决捍卫党的根本利益、根本原则。”

 

陈云还主张,对犯错误的同志应该全面地考查。1980224日,他在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上发言时说:“所谓全面是什么呢?我们看到这个同志犯了什么错误,也应该看到他在党内做过什么好事,这是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必须看到当时党内的整个情况,这些同志是在当时的情况之下犯的错误。”这种对待犯错误同志的方式是客观公正的,也是实事求是的。

 

19389月,陈云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论述干部政策时曾指出:“当着解决一个干部的问题,关系到他的政治生命的时候,要很郑重、很谨慎、很细心地去处理它。一个参加革命工作的同志,往往对于肉体生命并不重视,对于政治生命非常重视,他宁愿牺牲一切,却不愿被党组织开除。如果在政治上发生这种问题,他就会认为他的前途没有希望了。所以不是到了逼不得已的时候,决不要开除党员的党籍。”陈云正是以这样的博大胸怀关心和爱护干部,珍惜和保护他们的政治生命的。   (张金才)

 

(来源:共产党员网)   (4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