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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犯错的同志要少戴“大帽子”(2)

发表日期:2016-06-12 点击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是我们党对待犯错误同志的一贯方针,“惩”是为了“治”,目的是使其认识和改正错误。一方面,在处分犯错误的同志时,措施要恰当,要合乎所以,要能够达到帮助自身和警醒众人的效果。一方面处分之后,还要及时拉他们一把,继续团结犯错误的同志,鼓励和帮助他们改正错误,让他们感受组织关怀,放下思想包袱,并加强监管,防止一错再错。对于知错能改,表现突出的同志,理应给予他们新的机会和平台,让他们重新焕发活力,放手作为。

 

在少戴“大帽子”的同时,还需用机制给犯错的同志多“穿衣服”。要建立健全处分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提拔任用机制,既要防止“带病提拔”,又要防止“一病不起”,对“病好”后的同志,该启用就启用,该提拔就提拔,不让优秀的人做一辈子“冷板凳”。要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针对干事创业过程中出现的工作失误或无意过失时,要帮助犯错的同志“兜住底”、“软着陆”,确保他们干事创业的激情不减,敢于涉险的勇气不泄。   (马烨)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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