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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偷”出贪官的反思

发表日期:2011-11-21 点击

  当小偷进入贪官家后,可谓大开眼界,看到这里有巨额现金、白金项链、高档手表等等,当然小偷是统统拿走。看到这名贪官没有报案,小偷的“贪欲”也大为膨胀,并扬言要把贪官家被盗的事情张扬出去,以此威胁勒索贪官。事情的结局是,小偷被抓,贪官被立案调查。(1117日《山西都市报》)

 

  小偷先是盗走贪官的腐败“成果”,继而又冒充检察院敲诈贪官的钱财,最终在小偷落网的同时,也导致贪官落马。从这个意义上讲,小偷俨然成了抓贪能手、反腐功臣。出现这种“反常”现象,想必会让当地的反腐机构及有关领导干部颜面尽失——为何他们的反腐工作,以及对官员的监管,还不如两个小偷?

 

  然而,小偷“偷”出贪官,并非是个案。1999年国庆节,原徐州市体委原主任王铜山家中百万巨款被盗,结果随着案情的水落石出他自己倒成了贪污嫌疑犯;20006月,原广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党组书记、正厅级的副局长李军因受贿案被查,事发源头皆因两年前他住所的被盗案的“意外”;2004119日,原江苏省睢宁县交通局局长任树楼办公桌被撬,3张存单、4万余元现金及银元50块不翼而飞,结果侦破中他自己先入囫囵;……可见,值得汗颜和反思的,也并非仅是山西忻州市的反腐机构及有关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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