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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时评:别等事后才想起“安全警报”

发表日期:2011-09-30 点击

  无论是否有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每一个预警、每一次事故,都不能被忽视

 

  近日媒体报道,广西梧州桂江一桥整修,虽然被发现桥面有裂缝,但在市政部门“抢工期”的要求之下,还是“力保”如期通车。

 

  今年9月是全国“质量月”,主题是“建设质量强国,共创美好生活”。大桥未完成整体验收勉强通车,“行车像骑马”,让人不能不担忧工程质量。更重要的是,桥面的裂痕,也是一种“安全预警”。如果忽视了这样的预警,不仅谈不上美好生活,更可能威胁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预警的忽视,在很多安全事故中都能发现。今年7月,北京地铁扶梯逆行造成1人死亡;而去年12月,深圳地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电梯,也曾逆行伤人。今年7月垮塌的钱江三桥,通车不久路边就出现裂痕。

 

  安全生产领域,“海恩法则”广为引用:每一起严重事故背后,有着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换个角度理解就是,每一次严重事故,都会有300多次能防患未然的预警。而“墨菲法则”则认为,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可能性多小,它总会发生。这些理论,对于安全管理,无疑是有益的警醒。小漏洞可能会产生“蝴蝶效应”,酿成大祸,而小问题往往会在各种小事故中被暴露。只有重视这些预警,及时绑好“安全带”,才能消灭那些“变坏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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