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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1:“嫌犯被关狼狗笼”,刑讯逼供何以有恃无恐?

发表日期:2011-10-14 点击

“嫌犯被关狼狗笼”,刑讯逼供何以有恃无恐?

 

  背景:河南南阳市老板杨金德讲述遭遇刑讯逼供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包括杨金德在内的十多人称被关进警犬基地后遭遇逼供,手段包括灌辣椒水、与狼狗同笼等。有关方面否认曾实施刑讯。

 

  珠江晚报发表练洪洋的文章: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冲击国家机关罪不说,退步说,即使是就可以用种种非人手段折磨犯罪嫌疑人吗?现在警方矢口否认,一个大活人走着进去,躺着出来,你说没动他一根毫毛,你信吗?反正我不信。刑讯逼供何以屡禁不止?重口供轻证据,重实体轻程序,只要目标正确可以不择手段,根本没有嫌疑人权利的概念,此其一;刑讯逼供举证困难,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与逼供者相比,被逼供者显然处于弱势地位,想找证据难于登天,执法者抓住这一条,就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了,此其二;公检法一家亲,“和谐”有余,制衡不足。当刑讯逼供发生之后,公检法之间事发后相互包庇,客观上造成了执法者有恃无恐,此其三;刑讯逼供低成本,甚至是零成本,是其四。毫无疑问,必须提高成本,让刑讯逼供者付出沉重代价,才能彻底杜绝臭名昭著的刑讯逼供。只是,提高刑讯逼供成本,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从机构设置、法律保障、司法理念等等层面进行重新构建,把预防做在前面,而不仅仅是事后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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