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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物价“高烧”要注意为困难群体“解渴”(2)

发表日期:2011-08-14 点击

特别是针对低收入群体重点关注的食品消费市场,有关部门应强化“菜篮子”“米袋子”保障能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确保困难群体“吃饭”不出现问题。对于水、电、气等政府制定价格项目,有关部门和地方要把握好价格调整的时机、节奏和分寸,对已经确定的提价方案,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审慎出台。

 

在此基础上,还应当设法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诸如“工资不涨,物价猛涨”、“收入未涨,物价先涨”、“工资和物价就像眉毛长不过胡子”等现象,也许是人们不甚恰当的比喻,却客观地反映出了社会公众的普遍心态和诉求,不可不认真对待、解决。

 

有关部门可以针对低收入群体的特点,在促进家庭成员灵活就业、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调高保障待遇等方面,对困难群体加大帮扶力度。并且通过促进工资集体协商等措施,建立工资的合理正常增长机制,增加他们的收入,使之对物价上涨的承受力得以增强、生活得以改善。

 

不仅仅是低收入群体,对于普通公众来说,物价上涨同样会使人们生活压力增大。人们期待有关部门和地方在平抑物价、完善社会保障、分配好财富“蛋糕”等方面,拿出更多的惠民之举。   (新华社记者 陈 健)

 

(来源: 新华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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