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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出卖“刘老根会馆”事件举报人的“内鬼”?(2)

发表日期:2011-09-01 点击

  弥补我们立法领域的明显缺陷和疏漏,建立完善的举报人保护制度,有很多成熟的国外制度可以借鉴。香港特区的廉政公署平均每年有近3000宗贪污举报,由于实行严格“单线联系”制度,至今没有举报者因资料外泄而遭报复。美国“水门事件”中的关键线人“深喉”,直到2005年当事人临终前自己说出真相,才最终揭开谜底。这也得力于美国举报人保护法律。

 

  保护举报人就是保护“社会的良心”。回到“刘老根会馆”事件,举报人曾一智两次举报,随后均接到被举报人电话,称要“沟通”,明眼人可知,这多半是有“内鬼”作祟。我们不禁要问:谁是那个泄密的“内鬼”?   (王兰)

 

(来源: 人民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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