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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地方政府举债无度绑架民生幸福(2)

发表日期:2011-07-08 点击

  我国《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虽然2009年国务院试水发行了地方政府债券,但额度只有2000亿元,这与10万亿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悬殊有如天壤。某种意义上,2000亿地方政府债券之外的9.8亿其他地方政府债务,都存在很大的违法嫌疑。因为在法律上找不到负债依据,所以大部分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主要依赖土地出让金等预算外收入来偿还。这又形成两大弊端:一是政府举债愈发欠缺规范,二是严重依赖土地出让收入,致使地方政府成为高企房价的最大既得利益者。

 

  只管自己借钱创政绩,不管继任者怎么还钱;没有偿债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借债人无须为过度负债承担任何责任,只要能借到,不怕借得太多,也无论怎么去借——地方政府如此举债无度,无论如何也不是负责任的表现;脆弱的偿债能力和离谱的负债率,是对政府公信和民生幸福的双重透支。一个粗浅的道理是:既然是借钱,那么就必须偿还,地方政府又不能创造任何财富,最终的负担必然会转嫁给广大的纳税人。虽然大厦越修越高、马路越修越宽、广场越修越大,终究只是一个经不起风险的肥皂泡;更何况,举债发展的速度之下,重复建设与低质发展必然遗患无穷。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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