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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财评:中粮悦活掺假事件拷问央企社会责任(2)

发表日期:2011-08-07 点击

  从公众的角度看,作为央企的中粮,其产品应该是行业的标杆,我们相信它在主观管理上不会让掺假这样自毁声誉的事情发生,我们也愿意相信中粮被检测出掺假产品只是偶然事件,但是,偶然中有没有必然的因素?中粮作为利益相关者送检的产品具有代表性吗?中粮有没有推出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来保证质量?对于购买了掺假蜂蜜的顾客,有没有承诺合理的赔偿?显然,只有只言片语的声明,却对公众质疑不作回应是不够的。

 

  企业管理者必须清醒地意识到,一个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应对只会推波助澜,招致公众更多的质疑和不信任。有些时候,真相大白后或许不是什么好事,但作为负责的央企,要勇于面对事实,勇于报忧,勇于承担起责任。

 

  作为食品行业的中央企业,中粮不仅肩负着与众不同的国家使命,同时也占有着较多的社会资源、享有着某些特权且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其对其商业操守、社会责任的履行都更有标杆意义,社会对其要求也愈加严格,以中粮在中国食品领域的地位,其蜂蜜掺假不单单是事关企业利益的私事,更是事关公众食品安全的大事。在面对社会公众的质疑声时,中粮应更加坦诚以待且慎行自律,方能赢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当然,杜绝“掺假蜂蜜”之类的问题,终归要有完善的制度设计和监督体系建设,要彻底解决食品安全的困局,对于央企的监管与其它企业应该一视同仁,甚至要大幅度增加惩罚性赔偿措施,只有提高作假企业的违法成本,增大法律的威慑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刘易阳)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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