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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我醉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酒后”和“醉酒(2)

发表日期:2011-04-21 点击

    那么到底应该按酒精含量还是根据酒后的意识反应来判断是否“醉酒”?温孚江委员认为,根据酒后表现来判定主观性太强,醉酒应该规定硬性指标。“酒精含量超标,尽管没醉,也算醉酒。”

 

    “意识反应谁来判断?能不能判断得准确?”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柏广新指出,通过意识反应判断醉酒会给违法者和执法者都留有余地,建议还是以血液中酒精含量来界定醉与非醉。

 

    任茂东建议,量化“饮酒”和“醉酒”规定,将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划分多个档次,并给予相应程度不等的处罚,以加大违法者成本,降低执法成本,并使之更具操作性。

 

    田玉科委员则建议,不区分饮酒后和醉酒后,规定只要饮酒后,就吊销驾驶证,几年之内不得重新获得,这样对道路交通安全更有保障。“在国外,人们对酒后驾车是绝对谨慎的,只要驾车绝对不喝酒,不管是啤酒还是红酒。”

 

(来源: 新华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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