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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非法添加一律吊销证照(2)

发表日期:2011-04-25 点击

  ——严禁非法制售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使用的非食用物质、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生产单位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注明“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和饲料生产经营单位销售。

 

  ——严禁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关记录、查验制度。

 

——欢迎和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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