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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办实事好事 群众才能有“幸福”

发表日期:2011-02-28 点击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改善民生和提升百姓幸福指数正在成为各地2011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词。北京提出“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广东提出“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建设幸福广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庆宣示要成为“居民幸福感最强的地区之一”(221日《人民日报》)。

 

  何谓幸福?幸福,是人们心理欲望得到满足时的一种状态,即一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对生活的满足和感到生活有巨大乐趣,并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续久远的愉快心情。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可能不尽相同,但幸福之源都是人们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实实在在的具体事情。

 

  民生连着人心,人心稳则社会稳,老百姓人心向背决定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只有关注民生,把民生事业摆在突出位置,从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领域入手,方针政策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人民群众的生活才能幸福而有尊严。

 

  民生和幸福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前者是过程,后者是结果,两者相互作用,统一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及和谐社会建设之中。相比GDP和财政收入等衡量指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确实更能鲜活地反映一个地区、一个城市发展的成就与不足。由此可见,幸福虽是一种主观感受,却是以客观现实作为基础的。要让老百姓说幸福不是那么容易,只有民生改善到让他们真正满意才行。

 

  幸福不是在纸上写出来的,不是凭口号喊出来的,而是人民群众真实感受出来的。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幸福”,就需要抓住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他们有尊严地享受发展成果,让他们尽情地享受便利、舒畅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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