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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公务活动外包给旅行社 称为遏制“三公”消费

发表日期:2011-04-11 点击

  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山东省多个部门联合推出新举措,推行将公务活动委托旅行社办理,意在节约成本,提高行政透明度。

 

  公务团成旅行社香饽饽

 

  山东省旅游局日前联合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委托旅行社办理公务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划从4月开始在全省推开公务活动委托旅行社办理的新举措。根据通知,山东省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可以将经批准的公务活动的交通、餐饮、住宿、会务、考察等事项委托旅行社办理。

 

  按照规定,可委托办理公务活动的旅行社由山东省、市级旅游局根据旅行社企业连续两年的业绩、诚信、资质等标准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山东省要求,委托单位和受托旅行社应签订合同,明确活动时间、行程、住宿等项目,以及服务标准、服务费用、违约责任等。同时,公务活动委托单位和受委托旅行社应当全面履行所签订的合同,按照约定的公务活动要求进行安排,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入围旅行社之一的山东嘉华国旅总经理张明说,嘉华国旅此前已接洽过不少公务团,公务团年营业额约占到营业总额的20%,预计新政策实施后,这一比重将增加10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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