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饭店命名为人民公社食堂被令撤除招牌

发表日期:2011-02-19 点击


 

 

这块店招够醒目的。张凌发摄

 

  在镇江扬中市区前进路上近日出现了一家“人民公社食堂”的饭店。这个店名确实很招眼,可以说达到了店主当初的预想。据悉,店主的意思也很简单,就是想勾起人们对过去的回忆,但这个奇特的店名也引来了市民的争议。工商部门认为,这个名称不符合国家工商总局有关名称使用规定,昨日已要求店家撤除。

 

  扬中工商部门

 

  店招没有通过核准登记

 

  扬中市民先生告诉记者,年龄稍大一些的人都知道,“人民公社”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特殊年代的特殊产物,“人民公社食堂”又是这个特殊产物的延伸——当年吃饭不要钱、男女老少排队打饭打菜的“大锅饭”做法,早已被历史否定了,现在旧话重提,是不是有点不合时宜?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