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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公益,不能凭借道德优越感(2)

发表日期:2012-06-15 点击

  社会的健康运行,靠得是大家都遵守规则,公益组织不能凭借道德优越感妄图逾越和践踏这个规则。做再好的事情、出发点再好,但在具体执行和具体操作中也必须按规矩来。“崔永元公益基金”作为一个社会公益组织,在具体开展工作时,是否清楚自己的权力边界和行为规范?是否了解相关政策和政府公权力的使用流程与规则?要求政府主管部门为自己的项目发文件可依法依规?要求政府为自己的项目做动员可有凭据?要求政府政务网为自己的项目进行公告和公示是否妥当?而且,政府部门不配合自己的项目,就给予“不要脸”的道德评判是否合适?自己行事不依法依规,反盛气凌人地公然辱骂对方不道德,试问这底气从何而来?难道自己在做公益,就高人一等、就可以为所欲为?

 

  612日,湖南省教育厅对此事公开回应。相关负责人表示,民间公益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应由该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省教育厅作为政府机构,依照自身的职能职责,不宜代替民间组织直接发文和参与组织。应该说,湖南省教育厅的回应是有理有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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