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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正视摊派治污费的“囚徒困境”

发表日期:2012-08-07 点击

昆明拟对滇池6个县区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开征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昆明有关部门表示,这是借鉴大理、玉溪等地的做法,收费计划目前正在报请有关方面审核通过。游客则质疑“不能本地人污染了让我们外地游客来买单。”(85日《新京报》) 

 

  还滇池以澄碧,既是基于吸引游客,更是基于当地生态保护的需要。可是当地政府为何不对当地污染企业问责,却对游客开刀?面对不尽人意的治污表现,征收“保护费”可能增加的大笔收益是否会成为当地政府“生财有道”的幌子?

 

  在笔者看来,若旅游局单纯为了增加收入,巧立名目的隐性举措更能“闷声发大财”,倒不必以治污为敛财借口。但现实的吊诡在于:面对滇池劣五类水质,当地政府一边对污染水质缺乏治理之术,一边又在巨额投入之后四处筹钱。坐等资金到位后的污染治理,着实让人们难以相信当地的治污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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