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干部莫因“口误”酿大错(2)

发表日期:2012-08-20 点击

当事件发生,群众作为弱势一方最渴望得到公平公正的裁决,领导干部在此时若口无遮拦,故意偏袒,必会引起群众更大的不满,从而因小失大,为事件的顺利解决设置障碍。领导干部无论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过,当群众明确指出错误所在时,必须认真对待,或做好解释说明,或进行更改替换,及时平息群众质疑,不为工作留隐患。

 

见微知著,领导干部在说话上的细致严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对工作的态度和对群众的感情。莫以错小而为之,方能不因小错而失大,领导干部在说话做事之前都要先想想群众,是否伤害群众感情,是否损害群众利益,如此三思而后行,方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来源:七一社区)   4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