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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官员财产公开难在哪

发表日期:2012-11-28 点击

官员财产公开,是一条国际通用、行之有效的“阳光法案”。在吏治清明的国家,官员的隐私空间比普通公众要小一些,就连其家庭成员的信息也并非单纯的个人隐私,而是一种公共资源,而公众有权知晓这种公共资源信息。

 

  就目前来看,我国官员的财产申报距财产公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一些官员就财产、投资、子女就业等方面的申报,都是向组织报告,向申报者的上级或领导报告,而不是向人民报告。至于报告的内容是否属实,人民也无法知道。而且,从已查实的一些贪腐案件来看,以往的这些“报告”似乎也没有起到实质性的监督作用,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官员财产公开是民心所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1)》显示,在被调查的公众中,高达81.4%的人认为公职人员应当公开其财产状况。从学历和就业状况来看,从小学学历到博士学历者、从学生到离退休者,均普遍认同公开公职人员的财产。即便是被调查的公职人员,亦普遍认可财产公开。调查显示,接受调查的公职人员中,有70%认为应当公开公职人员的财产。在不同行政级别的认同者中,省部级和司局级公职人员比例最高,超过80%认为应当公开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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