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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官员隐私权相应受限 不应把财产当“秘密”(2)

发表日期:2013-01-11 点击

  对于很多人来说,房产是一种重要的家庭资产。从公职人员的房产信息中找到腐败线索,查处腐败分子,已经有很多成功案例。近年来,因为房地产领域的腐败而落马的官员不在少数,有些官员借管理房地产领域的便利,走上了腐败道路。

 

  据新华社消息,20121226日,中纪委监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全国查处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党员干部有2349人,涉及住房6398套。

 

  有学者提出,以公职人员的房产信息作为官员财产公开的突破口,在现阶段具有较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

 

  20121130日,在中纪委举行的听取专家学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上,党建专家、红旗杂志社原副总编辑黄苇町向新任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建议,可以将房产公开作为突破口,由于各种隐性收入大量存在,目前,核查官员全部财产和收入难度还较大。

 

  房产需实名登记,已能够实现全国联网,查清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名下有多少房产,从技术层面来说不成问题,实施起来相对容易。而且,房产价值高,官员率先实行房产公开,很容易查实其购房款是否属于合法收入。

 

  黄苇町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已经建立起领导干部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但是,从频频发生的“房叔”、“房妹”事件中可以看出,目前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那种长时间不检查,没有惩罚措施,群众又不知情的申报制度会失去它的意义。”黄苇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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