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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公务单位免费食堂应破除

发表日期:2013-03-04 点击

薪金制下不该有免费午餐

 

  上级检查指导负责人到乡镇指导检查工作,只能在乡镇“廉政食堂”就餐,不准上烟酒,陪同就餐人员不能超过3个,人均消费一般不超过30元……这是湖南郴州市正在推行的乡镇“廉政食堂”相关规定,为刹住基层吃喝风提供了一个范本(新华社长沙25日电)。对此,笔者以为值得商榷。

 

  应该肯定,郴州市开设“廉政食堂”,规范接待标准,有利于遏制公款吃喝风。不过,在标准之内的饭钱仍由公家支付,就餐者个人不掏腰包就欠妥当了。这说到底还是公款招待、公费吃喝,与在酒店接待相比只是影响大小、数额多少的区别。尽管这种进步的积极意义不容忽视,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让人不禁想问:大吃大喝不行,小吃小喝就可以吗?公务人员可以在乡镇食堂吃免费餐,农民到乡政府办事也能白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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