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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口罩令须撤,堵民之口的思维更该撤(2)

发表日期:2013-05-28 点击

        买个口罩也要实名,谁给安宁市工商局这个权力?有丝毫的法律依据吗?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没有法律授权的行政行为皆属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七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以下的行政机关或者其内部机构不能通过发文件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安宁市工商局不是视法律为儿戏吗?安宁市工商局在通知中还称“对实名制销售口罩的登记情况,工商部门将适时进行巡查和检查,未按照通知要求执行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这是多么粗暴的权力冲动。

 

一个很显然的道理是,权力无法无天,权利必然举步维艰。面对公民的合法诉求,直面胜过回避,坦诚胜过压制。回归法律常识,才能完成共识;积极寻求化解,才能实现和解。如今,安宁市政府新闻办通报:安宁市工商局决定立即撤销《关于加强对各类口罩销售监管工作的通知》,并向广大市民和消费者致歉。撤销口罩实名制是好事,道歉也值得称道,但是不能止步于此。是谁炮制的口罩实名制,该不该被追究责任?为何一些部门过于迷信实名制,其背后是什么样的管制思维?口罩令易撤,堵民之口的思维是不是更该撤掉?   (王石川)

 

(来源: 新华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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