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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是根治干部“选择性负责”的“良剂”

发表日期:2013-07-10 点击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在部分地方调查时发现,一些干部脱离群众表现为“三负责三不负责”现象,即对上面的领导很负责,而对下面的群众不那么负责;对富豪商人前来投资等很负责,而对平民百姓办事不那么负责;对宣传鼓动工作很负责,而对行动上贯彻落实不那么负责。(新华网)

 

党员干部的天职是为群众服务,对群众负责,但在现实工作中,一些干部片面认为只要上级满意,让上级领导高兴,就是最大的成功、最好的政绩,至于老百姓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根本无须多虑;甚至只要上级满意,得罪和损害了百姓也无妨。在这些领导干部身上,执政为民已经蜕变成为“执政为官”、“执政为上”、“执政为商”,严重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领导干部要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就需要站在爱民、为民、利民的立场想问题作决策,依法、公正、公平办事情。大量事实表明,什么时候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好,党群、干群关系就密切,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就能顺利开展;什么时候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不好,党群、干群关系就受到损害,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就要遭受挫折,甚至要“栽跟斗”。

 

要根治干部“三负责三不负责”现象,首要任务在于领导干部要改变作风。领导干部要摈弃“特权思维”、“GDP至上观念”、“形式、官僚主义”;力戒“奢靡、慵懒、散软”之风;大力清除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和“污垢”,努力实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坚持“进百姓门”、“讲百姓话”、“办百姓事”、“暖百姓心”,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需,把工作真正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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