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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麟:按规定来,一切才好办

发表日期:2013-12-17 点击

  有规矩,始能定方圆;有法则,方能治家国。政风清明关键在于“按规办理”。

 

  在一些报上来的请示报告上,我喜欢批“按规办”几个字,指的就是按规矩办,按制度办,而不是我个人说了算。有规矩,有制度,对号入座就行了。

 

  “按规办”必须先立规。怎么立?一是已有制度要与时俱进,要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完善,实现标准化、精细化;二是空缺的制度要一样一样建起来。马鞍山这几年新立了许多规矩,合起来已经有了厚厚一本,涉及方方面面,大到土地、资金、用人,小到接待、用车、发文等。覆盖到位了,才能更好地推进工作规范。

 

  立规矩时,要尊重群众意见,按市场规律办事,要集体讨论。这样的规矩才有生命力,才有权威性,才能执行下去,让人服气,起到规范行为的作用。规定过时或不完善的,及时修订,对文件、规定、政策一年一清理,一年一维护。马鞍山市每周召开市委常委碰头会、市长碰头会,建立起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律、学政策的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能落地的规矩才是管用的规矩。我们制定一个规矩为什么要几上几下、反复推敲?为什么强调要集中方方面面的意见?就是要确保规矩能够落地、便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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