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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从必破到不错是一种进步

发表日期:2014-02-28 点击

河南省公安厅日前下发通知,特别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在案件侦破中强化证据意识,确保“命案一起都不能错”,该通知并没有要求公安机关命案必破。从必破到不错,这一转变受到了法律专家的好评。(226日中国新闻网)

 

当民众的生命遭受戕害,公安机关想方设法尽早破案并力求命案必破,这本是使命感、责任感的体现,初衷良好。然而,命案必破听起来激动人心,实际上并不科学。在破案指标的压力下,一些公安机关难免采取刑讯逼供、弄虚作假等手段制造冤假错案,致使结果与初衷背道而驰。命案必破是为了打击犯罪,不放过一个坏人,可冤假错案大量出现,不仅让许多坏人逃脱法网,而且让许多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给社会、民众造成二次伤害。

 

“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这个口号一直被公安机关奉为圭臬。其实,如此“两全其美”之间暗含着矛盾:如果“不放过一个坏人”,在破案压力下就难免冤枉好人;反之,就难免有一些命案破不了,这是客观规律。公安机关做不到“不放过一个坏人”,但可以而且应该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即命案不错。放过一些“坏人”是保证“不冤枉一个好人”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这是两弊相权取其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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