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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用法治阳光照亮“黑户”的人生

发表日期:2014-05-04 点击

今年以来,山东省和江西省南昌市的户籍管理部门决定,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与征收社会抚养费实行“脱钩”。这就意味着,在这些地方,超生新生儿的落户和超生罚款捆绑在一起的政策,成为了历史。这对不少“黑户”人口来说,是一大利好。

 

在民间说法中,没有户籍的人被称为“黑户”、“黑人”。长期以来,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新生儿,其落户需要先缴纳一笔社会抚养费。由于未能缴纳罚款,不少孩子成了“黑户”。第六次人口普查发现,有1300多万人没有户口,其中大部分是超生而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口,未能进行户籍登记。

 

没有户口的日子有多难?一位21岁的北京市民的人生境遇很能说明问题。超生的她,上不了学、没有医保,没法坐火车,去不了图书馆,打不了工……所有需用身份证的,全干不了,甚至到药店买感冒药,由于没有身份证,也买不到。古人感叹“出门即有碍,谁谓天地宽”,“黑户”人口面临着就学、就业、出远门、结婚生子等诸多不便,无法享受社会福利,其发展的空间是灰暗而狭窄的。如何对待“黑户”,检验着社会文明程度。

 

从道义上说,人人生而平等,父母超生违法,板子不应打在孩子身上,孩子是无辜的。人为限制落不了户,造成个人权利的大量损失,既有违社会公平,又容易造成一些社会问题。所以,近年来,从一些代表委员到社会各界,都在积极为“黑户”权益奔走呼吁。山东省和江西省南昌市的脱钩之举,顺应了社会呼声,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治理观念,因而得到了广泛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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