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是谁纵容出的“不良干部”?

发表日期:2014-07-03 点击

据新华社电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任务。其中,要求开展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特别要集中力量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京华时报,629日)

 

现在的村干部,一般分为三类。一类是群众真真正正选出来的,能为民做事的;一类是拉票、跑票“要”来的,坐在这个位置上就想着怎么把“投资”的钱“捞”回来;还有一类是没人愿干,“赶鸭子上架”架到那个位置上,凑合着干的。村干部素质参差不齐,有经验丰富、会干事能干事的,也有文化水平高、但不会做群众工作的,更有大字不识一个、靠着家族势力在村里横行霸道的。这样的干部队伍,在面对群众时的态度肯定不一样,在处理群众问题上采取的方法也不会一致,涉黑涉恶事件的出现也不足为奇。

 

涉黑涉恶干部对社会及群众造成极大危害,该不该严肃处理?当然该!但我们是否也该反思,是谁纵容出的“不良干部”?村民有责,选举时当了“墙头草”“耙耳朵”,立场不坚定;上级党委政府有责,没把好选举关,事后也没做好“督、导、管”工作;当选的干部更有责,不管当初为啥目的来选这个干部,既然干了,就得干好、干实,这是一名党员干部该有的责任感。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