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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打真“假证”的“假”?(2)

发表日期:2014-07-30 点击

据调查了解发现,这批证件出自蚌埠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周成民,他与徐州一家中介公司老板刘某暗中勾结,形成了办证、卖证“一条龙”……类似的事件在安徽省质监局工作人员江丽娜的身上再次上演,其滥用职权、违规办理白酒生产许可证,使得远县一家不合规的酒业公司“破格”获得了许可。

 

正是由于这些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才使得“真假证”堂而皇之的流入社会,尽管此类事件中的党员干部都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但此类事件依然值得我们去深思,那就是谁才能来打真“假证”的“假”呢?

 

笔者认为,一方面,需要制度来打假,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办证”的管理制度,使“办证”业务与业务单位脱离开来,并细化受理、审批等环节,以推进“办证”业务的合理性与公开性,杜绝腐败的滋生。另一方面,需要党员干部自己来打假,对于掌握着审批权力的党员干部而言,必须要正确利用手中的权力,不搞“权力寻租”之举。再者,需要有力的监管和惩处来打假,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力度,以有效的监管促进干部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规干部的惩处力度,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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