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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监狱发明家上演越狱连续剧(2)

发表日期:2015-01-22 点击

 剧本有了,肯定少不了“腐败”作为红线,贯穿全剧,为剧情的发生、发展推波助澜。专利审核部门在罪犯是否有“发明创造”上有着裁定权,监狱在罪犯是否有“重大立功表现”上掌握着最重要的发言权。绝对权力必然产生腐败,从原足协副主席南勇、原浙江省奉化市卫生局党委书记梁剑兴、原四川省某市交通局副局长楼卫刚、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地热处处长陈建平等等,在监狱中均有发明专利而被减刑的情况来看,因有发明创造而被减刑已经不是个案,是一种普遍现象,难不成,监狱成了发明家的摇篮?加之,“发明专利减刑服务”项目已经在网上公开叫卖,作为监狱方和专利审核部门不可能不知道某些人专利得来的奥秘,然而,却视而不见,对其放任、纵容。对这种行为说得轻一点是“为官不为”,说得重一点是有权钱交易后的“乱作为”,给本不该获得专利的人加以“监狱发明家”的身份,这其中隐藏了多少腐败,可想而知。

 

 正是因为服刑人员通过“监狱发明家”的身份,减少和缩短了在狱中服刑的时间,最后在不该出狱的时候,被释放出狱,这和越狱只是形式上和表现上的不同,但实质却是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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