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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和贪财就是棺材”之妙解发人深省

发表日期:2015-02-05 点击

 “贪”字是今天的宝贝,明天不一定是你的;“贪官和贪财就是棺材,只能是死路一条”;幸福是什么?监狱里没有亲人,家里没有病人……3日,南京市召开第十三次纪委第五次全会,该市新任市委书记黄莉新在大会上发言,以直白语言警戒该市官员干部切勿贪腐。(201523日中国新闻网)

 

 我们都知道,古人早就留下过这样的告诫:“有欲甚,则邪心胜”、“欲炽则身亡”、“祸唯生于邪心,邪心诱于可欲”、“无欲则刚、欲盛方寸乱”。“贪欲”是人生的一大天敌,如同洪水猛兽般一直与人类相伴,来来去去,挥之不去。古往今来,有多少贪官为之前“腐”后继、继往开来。贪色、贪食、贪功、贪利、贪图享受、贪污受贿、贪赃枉法……深陷于“贪欲”之中而不能自拔,最终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事实面前,在“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规律面前,毁于一旦。

 

 特别是人的欲望就像一口通向大海的深井,永远都填不满。纵观近几年查处的所有落马贪官,虽然级别高低不同、犯罪手段各异,但归根到底,无一例外都是轻则身陷囹圄,重则丢掉性命,可谓是贪财者身败、贪权者权丢、贪名者名裂、贪色者家散。故古人总结说:“祸莫惨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而今人则给出更为形象的比喻:贪犹如刀刃之蜜,虽能求得一时之甜,却有截舌之患,给我们的警示是:权力与金钱相结合,自然会孵化出许多害人的毒蛇。自古以来,位高权重者死于寒冷饥饿者常无,但死于贪权、贪财者常有。权力可以用来行善,也可以用来作恶;可以用来谋公益,也可以用来求私利。滥用职权,贪婪地追求金钱,不择手段去得到,这无异是在一砖一砖地给自己铺设监狱之路,无异是在一铲一铲地为自己挖开地狱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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