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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娇官”绝不能娇惯(2)

发表日期:2015-03-11 点击

 治理“娇官”,制度规定对干部不能“娇惯”。在今年的“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出,省级政府要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这一制度框架下,官员个人晒出权责清单的做法大有可探索的空间——通过清单的方式厘清官员手中的权力和承担的责任,将是否作为具象化,给百姓打分和组织用人提供比对的精确标准。太阳晒透了,污秽腐败自然没有了,用公示公开对干部起到亮短揭丑的震慑作用,没收其“娇气”的资本,倒逼其履职尽责。

 

 党员干部对自己不能“娇惯”。习近平同志说:“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党员干部怀揣公帑,手握公权,就应该有一颗“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公心。只有“清流”多了,“娇官”少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共识形成了,我们的政治生态才能清朗起来。   (李蔚春)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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